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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 着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
2019-04-16    来源:    作者:    【打印本页】    字体: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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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4-16









“明者防祸于未萌,智者图患于将来。”4月15日,在第四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之际,固原市人民检察院召开以总体国家安全观为主题的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会,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总体国家安全观相关论述、《求是》杂志理论文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三十讲》、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4个意见等。两名中层干部围绕总体国家安全观,结合检察工作实际,作了交流发言。党组书记、检察长樊百安主持会议并讲话。各党组成员、专委、副调研员和内设机构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会议指出

国泰民安是人民群众最基本、最普遍的愿望。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保证人民安居乐业,国家安全是头等大事。今年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的活动主题是“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着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要坚持国家安全一切为了人民、一切依靠人民,汇聚起维护国家安全的强大力量,夯实国家安全的社会基础,防范化解各类安全风险,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幸福感。要牢固树立“总体国家安全观”,从讲政治的高度充分认识我国目前面临的安全形势,高度把握政治安全、经济安全等一系列国家安全体系,坚持底线思维,着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维护好国家安全。

樊百安同志进一步强调指出:

一是牢固树立总体国家安全观,严守政治规矩和政治纪律,依法履行检察职能,进一步提高法律监督的能力水平,切实把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工作落实到检察监督各环节,切实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和制度安全,确保国家安全。总体国家安全观是习近平总书记2014年4月15日首次提出来的,今天在第四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按照市委安排部署开展专题学习意义重大,要以此为契机强化全体干警国家安全意识,坚定维护国家安全的自觉性和能动性,落实防范化解风险的各项措施,切实提高人民群众幸福感、获得感和安全感。

二是“两高两部”联合印发的《关于办理恶势力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关于办理“套路贷”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关于办理黑恶势力刑事案件中财产处置若干问题的意见》《关于办理实施“软暴力”的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等四个意见,为检察机关依法严惩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提供了更加坚实的法治保障。要准确贯彻执行四个意见,坚持依法严惩要求,突出法治性,提高涉黑涉恶案件办理质效,做到宽严有据,罚当其罪,依法准确及时地打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

三是围绕突出问题,切实整改抓好落实。各县(区)院、市院各内设机构要认真对照一季度检察业务态势分析,逐项逐条再梳理、再归类,列出“问题清单”,要敢于直面问题,不观望不等靠,抓好整改落实,推进重点工作,提升核心业务数据。要善于宣树先进典型,带动队伍建设,不断开创检察工作新局面。

四是推动从严治党、从严治检向纵深发展,扎实做好巡视整改工作。对最高人民检察院巡视宁夏检察机关反馈的问题要主动认领,照单全收,抓好整改落实,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巡视要求上来,把整改落实工作作为当前头等大事,认真履行整改主体责任,要以最严标准、最实作风全方位推进巡视整改,以实际行动和成效推动检察工作创新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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